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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工程的极限状态应分为承载打极限状态和U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承载力极阳限状态包括土体稳定、围护结构破坏和支撑锚固系统失效;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包括基坑变形不影响相邻地下结构,相邻建筑、管线和道路 等正常使用。
基坑周围地面沉降及其影响范围的估计。
项验算主要针对重才式围护墙,对于有支撑或锚拉的桩墙支护结构。也.应验算墙前被动保力、防止墙体下部产 生过大变形。
降水深度通常控制在基坑开挖面以下 0,5~1.0m,过深时容易引起渗流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常用的井点类型有轻型井点、多级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及深井并点, 应该根据基坑规模、开挖深度和土层渗透性并结合地区经验选择。当基坑开挖深度小于 3m 时,通常可采用明沟排水,大于 3m 时宜采用井点降水。
不适当的开挖方式往往是造成基坑事故的重要原因。 支护结构设计一方面应为土方开挖创造条件,同时应对开挖方式提出要求。 其中重要的要求是每阶段的开挖深度与相应设计厂况的计算模型—致。 强调先支撑 〈武锚定) 厅后开挖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