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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黄江地质勘察服务,精心勘察,优质服务

根据勘查目的和勘查精度,分为小比例尺的全国或区域地质灾害勘查;中等比例尺的地区性地质灾害勘查;大比例尺的地质灾害点或地质灾害区的专门性勘查。除独立进行的专门性地质灾害勘查外,在综合性地质勘查以及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壳稳定性等勘查评价工作中,有时也对工作区地质灾害进行不同程度的勘查工作。

2、要注意动态监测问题。

动态监测工作相对于灾情评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下面就滑坡崩塌实例谈一下,现如今,一般用的是数值计算手段来评价滑坡崩塌稳定性。这一方法得出的结果往往是不正确的,这时,只有拿出一些变形监测资料才能知道上面所叙述的计算结果的是否正确。因此,为了对地质灾害活动作出科学的评价,加强地质灾害的动态监测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3、地质灾害勘察应与地质灾害防治密切联系。

地质灾害勘察能为地质灾害防治进行有效地指导,在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之前,一定要实地考察,开展地质灾害勘察,并通过对地质灾害的形成原因和机制的充分认识,来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制定方案,这样防治工作才能更好的实施,达到节约成本,起到很好的作用。除此而外,在开展野外调查工作时,应该充分考虑到实地的生态环境,向当地居民学习他们的灾害防治方式,活学活用,灵活变通,这样才能制定出更为完善的防治方案。

就地质环境或地质体变化的速度而言,可分突发性地质灾害与缓变性地质灾害两大类。前者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即习惯上的狭义地质灾害。后者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又称环境地质灾害。 根据地质灾害发生区的地理或地貌特征,可分山地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平原地质灾害,如地质沉降,如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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